由于经济原因,我与配偶在结婚时购买了经适房,但是经适房产权在他父母名下,而所有的购房费用装修费用均是我们夫妻共同支出,请问,现在我如果想保全经适房的产权问题,我该如何处理?现在经适房虽然可以补缴资金改变成商品房,但现在暂时没有钱来处理,如果进行公证可以么?公证能做到什么程度?
公证可以证明整个购房的真实情况,对于产权的保障问题,由于涉及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等问题,只有资格人才有权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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