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浙网 艾维
今天,关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协商下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行发布了实施细则。
9月7日上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明确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申请渠道等内容。
四大行的细则几乎就是行业通行的铁律,这意味着,哪些人可以享受政策利好,是否需要主动申请,至今一一有了答案。
银行明确,调整范围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纯商业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公积金贷款、非住宅贷款以及二套房贷均不在调整范围。
不过,有一种情形的二套房贷也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那就是办理贷款时被认定为二套,但按照近期的“认房不认贷”政策,已被所在城市认定为首套。
至于下调后的利率,分为三个时间段。2019年10月8日前发放的房贷(当时尚未与LPR挂钩)以及2022年5月14日之前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LPR不加点,看齐当前的LPR五年期报价也就是4.2%;2022年5月14日之后发放的房贷,最低可调整至LPR-20BP,不过如果所在城市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对于杭州来讲,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直到2022年11月才降至LPR-20BP,因此2022年11月之后发放的房贷,利率最低才可以调整至LPR-20BP,也就是4%。
至于如何申请,各家银行也明确,如果是首套房贷,无须另行申请,银行统一批量调整。如果是“二套转首套”客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以及之前选择固定利率的客户,则需要向银行另行申请。
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由银行联系客户办理。
附:工行、农行、中行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