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收不收费 全体业主们说了算

昨天,读者曹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9898400,质疑小区内停车收费的合法性。

“既然法律规定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我作为其中一位业主,在公共道路上停车,为什么还要向物业公司交钱?”曹先生说,“以前没想过这个问题,最近听朋友提起这事儿,还真挺有道理的。”

其实,和曹先生一样、怀疑小区内停车收费合法性的居民,还有很多。

为什么业主在为自己所有的地上停车还要交钱?如果停在区内的车辆发生刮擦意外,收费方物业要承担哪些责任?……带着居民的这些疑问,记者咨询了开发区建设局(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以及物价局工作人员。

小区停车收不收费 全体业主说了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的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条法规,就是曹先生质疑停车收费的主要依据。

“业主共有并不意味着业主不需要支付停车费用。不是所有业主都有车辆,所以当你使用大家的资源,就需要向大家支付一定的费用。”开发区建设局(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说,“对地面停车而言,所谓的‘停车费’,其实是使用道路公共资源产生的费用,加上一小部分物业公司在管理时产生的成本费用。”

其实,小区地面上的公共区域收不收停车费这个问题,不是物业公司说了算,而是全体业主说了算。

今年7月,杭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所的收费管理办法。

对还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来说,小区内的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采用政府定价管理的方式,收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对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来说,机动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收费等管理制度都由业主大会制定。

“业主大会不仅可以决定是否实施停车收费,而且还能自行确定收费标准。这些规则只适用于小区地面上的公共停车场所。”

因此,曹先生认为的小区内停车不需要收费这个观点,存在一定偏颇。

有车辆保管需求 还得单独签定协议

“如果我的车停在小区里被别人刮擦了、又找不到当事人,物业公司是不是能提供赔偿?”曹先生说,物业公司收取了停车费,就应该把车辆保管好。

“在实施停车收费的过程中,物业只是充当了代收的角色,并不是收费主体。”工作人员解释说,“物业公司只对车位进行管理,但不对停泊在车位上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物业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时,会产生一些日常支出,比如日常的照明费用、道路破损的维修费以及保洁人工费等等。

对停在小区地面公共泊位上的车辆进行收费后,物业公司会扣除这些日常管理支出,再把剩余的钱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如果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就会记账保存,到时一并归还。

“如果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可以单独和物业公司协商、签订保管合同。这个时候,可能收取的费用更高一些了。”工作人员说,“很多时候,大家笼统称呼的‘停车费’,里面包含着不同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