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仅行驶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之间路段,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A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具体实施方案
调整收费方式的车辆范围
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A牌照1类客车。
调整收费方式的路段
仅行驶杭宁高速公路仁和收费站至南庄兜收费站之间路段。
具体规定
免费车辆需使用有效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
未使用ETC记账卡的车辆操作不变,入口取卡、出口付费。
由于免费车辆需安装并使用ETC记账卡,广大市民可及早安装车辆ETC装置。
实施时间
2020年8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实施期间,如国家和我省实施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措施,则作相应调整。
余杭区为4条高速通行费买单
2017年9月28日起,余杭区以沪杭高速余杭至杭州段为试点,进行了区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政府购买服务的有益尝试。经省政府批准,至2019年8月,已有沪杭、杭徽、杭长3条高速余杭至杭州段实施了政府购买高速通行费。